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确保2018年排污费改税工作有效进行。近日,县环保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环境保护税法》,重点对《环境保护税法》中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剖析。会议强调,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会议要求,一是要常态化学习,掌握税法中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相关内容,以便更好指导我们开展有关工作;二是要加强讨论学习,要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以及扬尘、建筑施工噪声、VOC征税问题进行了讨论学习,增强学习效果;三是相关业务部分要积极准备,加强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有关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曾会 况朝双)